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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医学教育周期验证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2-15 11:33:24   浏览次数:   

各科室:  

接上级有关通知,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周期验证工作已开始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证对象:符合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拟申报2012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即拟申报高级职称人员)。  

二、验证周期: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验证周期为5年。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足5年的按实际取得资格时间计算验证周期。  

三、有关要求:  

1、验证对象提交的学分证明材料中,需有参加医德医风教育和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学分证明。  

2、验证对象必须确保学分证明等原始材料的真实性,涂改或空白的学分证书一律作废。  

3、学历教育、职称外语培训等不属于继续医学教育范畴,不能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4、周期验证证明统一采用卫生科教管理平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打印的《多年度学分验证证明》(此表由科教科提供)。  

四、验证时间:2月20日-25日到科教科办理相关验证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注:验证合格人员的数据将统一由卫生科教管理平台导入省人社厅的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为了数据顺利导入,请各人核对科教管理平台中的身份证号码是否正确,若有15位的身份证则报科教科更新为1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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