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高效、合规地完成即将进行的新生儿中心装修后空气净化及室内有害污染物(重点包括但不限于甲醛、苯系物、TVOC等)综合治理服务采购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市场信息及优质供应商资源。本次调研旨在充分了解市场供应情况、主流技术、服务标准、设备性能与价格区间等信息,为后续科学编制采购需求、合理设置技术参数及制定采购策略提供重要依据。
第一部分
一、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医院新生儿中心空气净化及室内污染物治理服务
二、项目背景:我院2025年6月至7月期间对2号楼(外科楼)5楼新生儿中心进行装修改造。为确保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50325-2020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Ⅰ类建筑要求,其中甲醛≤0.08mg/m³,苯≤0.09mg/m³等)及院内感控要求,保障患者(主要为重症、免疫低下的新生儿)及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需聘请专业第三方公司提供高效、安全的空气净化及污染物治理服务。
三、服务范围预估:涉及装修后病区面积约1650平方米,包含病房、护士站、治疗室、走廊等。
四、核心服务内容需求:
1.对装修后病区内环境空气中的甲醛、苯、甲苯、二甲苯、TVOC等有害污染物进行专业、彻底的综合治理(净化/去除)。
2.要求使用安全、高效、无二次污染、环保的治理技术(如光触媒、生物酶、高效催化剂、植物提取物等综合治理技术)。
3.治理过程需针对污染源头(家具、板材、粘合剂等)进行有效处理,而非仅表面净化。
4.提供治理过程中的临时防护措施建议(如防止污染扩散)。
5.治理完成后,需协助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全面的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并确保检测结果严格达标(提供CMA报告)。
6.提供完善的服务方案、施工流程、安全预案及售后保障承诺。
7.预计工期要求:在装修工程竣工后1周内完成治理并确保检测达标投入使用。
第二部分
一、 邀请对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室内环境治理服务相关资质(或提供相关专业领域经营许可)。
3.具备丰富的大型公共建筑(尤其是医疗建筑)空气净化及室内环境污染治理项目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近3年内完成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特别是医院项目案例为佳)。
4.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安全规范的施工流程和完善的质量保障、售后服务体系。
5.所采用的核心治理技术、材料及设备需提供相关的安全认证(如无毒无害证明)、效果检测报告等。
6.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或在响应材料中声明)。
7.熟悉国家及地方相关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规范。
二、响应材料要求
有意向参与本次市场调研的合格供应商,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请尽可能详实):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公司简介、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组织结构。
2.核心技术与产品说明:
(1)主推的污染物治理技术原理、特点、优势及局限性。
(2)所使用的核心药剂/设备介绍,提供相关的安全性、环保性、有效性检测报告(复印件)。
(3)该技术在医院环境应用的适配性及安全保障措施。
3.服务方案与实施能力:
(1)针对医院病区环境(强调医疗场所的特殊要求)的服务实施方案(大纲)。
(2)施工流程(污染源排查、治理过程、复检流程)。
(3)施工人员资质与管理(安全、健康、技能)。
(4)治理过程中的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5)对第三方CMA检测的协作方案。
(6)相关项目经验:提供近3年内在公共建筑(尤其是医院、医疗机构)完成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或用户证明、有代表性的项目CMA检测达标报告复印件等),请列出项目名称、面积、地点、内容、成效等关键信息。
4.质量保障与售后服务:
(1)治理效果的质保承诺(如达标后质保期X年)。
(2)复检达标率与后续跟踪服务方案。
(3)售后服务响应机制。
5.价格体系与报价模式:
(1)服务费的报价模式和计费依据(如按治理面积、污染物浓度、综合包干、不同区域等级等)。
(2)针对本次预估面积范围(1650平方米),提供一个初步意向性的报价范围或单价说明(非正式报价,仅供参考)。
6.其他补充说明:对医院采购此类服务的建议、需注意的问题等。
六、响应方式与截止时间
(1)响应方式:
请将加盖公章的响应材料(电子版PDF扫描件,文件名称请标注供应商名称)送(寄)到揭阳市人民医院9楼总务科。资料寄送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107号行政楼9楼总务科
(2)响应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提交有效。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提交的材料将不予接收和参考。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市场调研仅为采购前信息收集与需求摸底,旨在优化采购方案,不构成任何采购承诺,不产生合同效力。
2.供应商所提交的所有材料仅供调研单位内部评估使用,调研单位将予以保密(涉及商业秘密部分可在材料中标明)。
3.调研单位将对收到的材料进行整理和分析,不保证与所有响应供应商进行逐一接洽。
4.调研单位保留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5.如有任何疑问,请在公告期间致电咨询联系人。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663-8660318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诚挚欢迎业内符合条件、实力雄厚、经验丰富的优秀服务商积极参与调研,为我院提供专业、可靠的服务方案和市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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