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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2-01-03 10:17:04   浏览次数:   

一、医院的教学工作在院长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由科教科具体组织实施。各临床医技科室要在保证完成医疗、科研任务的同时,积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和下级医院的进修教学工作。为培养高素质的医疗技术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科教科全面负责实习生、进修生的管理工作。做好实习生、进修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使实习生、进修生在学习期间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操作技能。

三、各教研室主任应做好教学组织工作,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落实和学生学习情况,确保教学质量。

四、各科设教学干事,由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过硬、热心教学的医师担任(一般为副主任或主治医师)。教学干事在科室主任领导下,根据教学大纲制订出本科室教学实施计划、安排带教老师,组织好教学查房、小讲课(每1~2周一次)、教学病例讨论(每1~2周一次),检查实习生、进修生的学习情况和病历书写质量,做好学生考勤登记,组织对实习生、进修生进行出科考核、鉴定。

五、带教老师必须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及教学水平,严格执行各项医疗管理制度,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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