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就诊对象,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广东省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和<广东省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的通知》(揭榕医保〔2021〕37号)文件通知内容,我院拟开展下列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实行医院自主定价,我院遵循公平诚信合理原则,经过成本测算,现将拟开展的项目内容及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根据政策文件规定,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全自费项目,由患者自愿选择接受诊疗服务,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院医保办公室提出,电话0663-8660225。
特此公示。
揭阳市人民医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