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放射性药品采购管理,保障临床供应质量与安全,控制采购成本,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我院决定采用院内谈判方式,对放射性药品进行谈判采购。现面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揭阳市人民医院放射性药品采购项目院内谈判采购公告
二、项目期限
两年,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项目概况:
1.我院核医学科及相关临床科室日常诊疗所需的放射性药品。包括但不限于:锝[99mTc]标记系列药物、氟[18F]脱氧葡萄糖([18F]FDG)、碘[131I]治疗药物等常用诊断与治疗用放射性药品(具体药品名称、品规详见报价附件)。
2.医疗机构确认药品名称、数量、活度、标定时间及到货时间等信息,供货方收到订货通知应以同样的形式跟医疗机构予以确认,应当保证按约定时间、地点将货物送至交货地点。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1.合法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企业参与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参与需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及生产企业的授权委托书。
2.专业资质:具备放射性药品生产或经营资质,许可证上须明确标注“放射性药品”范围。
3.供应与物流能力: 具备稳定、可靠的药品供应来源,以及符合国家放射性物品运输管理规定的专业物流配送方案和能力(需提供相关运输资质证明)。
4.合规经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五、 需提交的资料内容(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需含放射性药品范围)。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3.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运输资质证明复印件。
4.《参与放射性药品谈判目录》(附件1)
5.《放射性药品报价表》(附件2)
六.资料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电子版资料(不包含放射性药品报价表)请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4:00前发送至药学部邮箱jysrmyy_yxbvisit@126.com。
2.《放射性药品报价表》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文件袋并密封,递交纸质版资料至:揭阳市榕城区107号揭阳市人民医院1号楼9楼院药学部采购办公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9日 上午9:00
2.地点:揭阳市人民医院1号楼9楼院药学部接待室
八.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苏先生
2. 联系电话:13580266932(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附:
1. 参与放射性药品谈判目录
2. 放射性药品报价表
粤公网安备:4452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