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业务需要,我院拟对药学智能自动化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揭阳市人民医院药学智能自动化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1。
(三)服务期限:3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有效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二)具有三甲医院的同类服务业绩(附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响应的授权书。
三、报名材料
(一)参与调研报名表(见附件2);
(二)企业简介及工商证照(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项目需求响应方案及报价表(见附件3),包括拟提供的设备设施清单、年度服务费用、运维服务方案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资料;
(五)近年来同类服务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七)如为联合体报名,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及各方上述全部材料。
四、材料提交与流程
(一)电子版:报名材料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8660316@163.com,邮件命名规则“【揭阳市人民医院药学智能自动化服务调研+供应商全称+联系人+电话】”;
(二)纸质版:按报名材料装订成册,提交至揭阳市人民医院设备科;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17:30(以纸质版送达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五、特别声明
(一)本公告仅为市场调研,不构成要约或承诺;医院保留修改、中止调研活动的权利,无需承担解释义务。
(二)提供虚假材料的机构,将纳入医院合作黑名单并公示。
六、联系方式
李老师,8660316(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附件1. 药学智能自动化服务内容
附件2. 参与调研报名表
附件3. 药学智能自动化服务项目响应方案及报价表
粤公网安备:445202020001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