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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省、省内异地就医的提示

发布时间: 2018-01-05 15:43:27   浏览次数:   

2018年开始.我院跨省、省内异地医保、揭阳本地医保联网即时结算全面覆盖。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国家卫生计生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中心、省人社厅及揭阳人社局的有关规定,现告知如下:

—、异地就医人员说明

异地就医人员是指按照有关规定,持社会保障卡在我省内参保地以外的统筹地区(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通过省平台结算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具体分类如下:

(一)长期异地就医

1.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异地居住人员。

2.在同一异地居住、工作(学习)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人员。

(二)异地转诊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参保地之外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三)学生异地就医

在校学生休假、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期间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上情形的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参保人员(下称“异地就医人员”)在按照参保地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后,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实现直接结算。

二、长期异地就医的登记

异地就医人员因异地居住、工作(学习)等原因应事先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并按规定选取居住地1-3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

三、异地转诊的登记

异地就医人员因病情需转诊参保地以外就医的,按规定向参保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并选定1家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转诊治疗的医疗机构,特殊情況(如急诊)可先就诊,同时异地就医人员或家属通过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补办异地转诊手续。

四、在我院办理医保登记请提供社会保障卡、身份证等有效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何办理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具体事项详询当地医保局,异地就医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支付限额等.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五、关于跨省、省内异地的即时结算以及转诊手续的提示如下:

1.省内异地就医执行广东省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省内(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省内(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六、特殊情况

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登记医保即时结算,请联系我院医保办。

地址:揭阳市人民医院外科楼一楼

电话:0663-864516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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